珍惜每一刻,就像黄昏一样。Cherish every Moment, Love Life.

Sunday, May 16, 2010

深夜里,想起了

他脸型瘦瘦的,头看起来比较小,眉毛粗粗的。
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 长长的睫毛,可以挂三根橡皮圈。
他有一个高挺的鼻子,可爱的嘴巴,会吹很特别的口哨。
整齐的牙齿,笑起来最好看。微笑时,眼睛闪烁着真诚的喜悦,看了很舒服。
有一双很温暖的双手,可靠的肩膀,是她的避风港。

他很喜欢运动,羽球,篮球,足球样样行。甚至刚学的排球,也打得很好。
可是还是有点胖,因为他的妈妈说他小时候很胖很胖的,后来减肥成功。
他喜欢看足球,喜欢曼联,喜欢斯科尔斯。
他的偶像是刘德华。
他唱歌时声音很好听,尤其唱刘德华的歌,连他姨丈也赞不绝口。

他很少和别人提自己的事情,有一次提起他离世的公公,他流泪了。
他很负责任,尤其对家人,朋友,死党,同学。
就算自己不去上课,也会爬起来载同学。
朋友要赶火车,他义不容辞,能帮就帮。
要交报告,要派历年试卷,笔记,他亲力亲为。
他很有耐心,要做一件事情,他不动生色,不受影响完成它。
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凡事不斤斤计较。

他很听父母的话,孝亲敬老,记得特地为阿嬷庆祝生日,一定亲自为她捧蛋糕。
但有时很顽固,执着。
他说话很大声,很喜欢吃东西,婆婆很疼他,准备的都是他喜欢的食物。
虽然整天大声向婆婆说话,说,婆婆很罗嗦,其实内心非常担心婆婆。
他很坚决,决定了的事,他不会改变。

处事从不马虎,把东西收拾得井井有条,会做家务,很爱干净。
他喜欢他四周的人都开开心心,整天有冷笑话,逗得大家很开心。
他喜欢聆听,不喜欢吵架,有什么事自己吞进肚子。
他喜欢把事情都揽在身上,独自处理,收拾别人的烂摊子。
他在适当的时候敢怒敢言,他很快把不开心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新学的东西,他很快上手,头脑灵活,好动极了。
但他有时对自己很粗心,运动时会这里瘀青那里瘀青。
对身边的人很细心,会照顾别人,为别人着想。
凡有紧急事件,他很冷静,作最妥当的安排,安抚很慌张的她。
看见他,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爱情里他最害怕就是心爱的人发脾气,生他的气,他会不知所措。

他整天都有鬼主意,可是却很有道理。
他有自己一套想法,与众不同。
他经常头痛,不够睡,太累了都会,但却懒得吃药。
他有时很懒惰,喜欢耍赖,赖皮。
他会心疼自己爱的人很辛苦,总是为她分担,劝她不要太忙,对家人也是一样。
在能力范围之内,他都会帮忙分担,没有怨言。
最重要的是他拿得起,放得下。


愿,这样的,幸福,快乐,永远。

张小娴:“如果没办法忘记他,就不要忘记好了。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时间,只有时间,才是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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